监督保障

陕西省体育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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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0-01-22 15:28:53   来源: 陕西省体育局

    第一条 为规范陕西省体育局信息公开考核工作(以下简称考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陕西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陕西省体育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并负责对各处室及直属单位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

    第三条 政务公开考核工作坚持客观公平、公正、公开、注重实效、促进工作的原则。

    第四条 政务公开考核工作纳入本单位的年度工作目标管理,是局系统绩效考核、机关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

    第五条 政务信息公开的考核内容:

    (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建设情况:设立信息公开领导机构;落实责任科室、责任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指导、协调落实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检查信息公开工作。

    (二)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和实施情况

    1.政务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建设和实施情况;

    2.政务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建设和实施情况;

    3.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建设和实施情况;

    4.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取成本费用制度的执行情况。

    (三)公开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陕西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中规定向社会公开的内容。

    (四)政务信息公开情况

    1.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内容的及时性、准确性,公开方式(体育局官方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政务新媒体、广播、电视等);

    2.政务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务信息公开指南是否完善、是否方便操作和及时更新情况;

    3.政务信息查阅场所、设施建设和服务情况;

    4.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的受理、办结和申请人的满意率和依法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5.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第六条 政务信息公开考核标准:1、组织机构健全、责任明确;2、公开范围全面、重点突出;3、公开内容齐全、明确具体;4、公开形式多样、实用有效;5、公开程序规范,制度健全;6、公开档案齐全,备案易查;7、公开措施有力,落实到位;8、公开效果显著,群众满意。

    第七条 政务公开考核工作实行量化标准。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结果评定,分为优秀、达标、不达标3个等次。

    优秀:组织机构健全、领导责任明确;公开范围全面、重点突出;公开内容齐全、明确具体;公开形式完备、实用有效;公开制度完善,执行到位;监督保障机制健全,责任追究落实;公开效果显著,群众评价满意。

    达标:认真执行政务公开各项规定,组织机构健全、领导责任明确,工作有重点,取得一定成效,群众比较满意。

    不达标:未能执行政务公开的有关规定,工作不落实,群众不满意。

    第八条 政务信息公开考核方法:

    (一)日常考核:1、日常考核可以对全部单位、全部内容进行普遍检查,也可以根据需要对部分单位、部分考核内容进行重点考核;2、日常考核主要通过浏览局官方网站有关网页、检查公开栏、查阅制度、征询意见等方法进行。

    (二)年终考核:采取单位自查、专项检查、综合评定等方式进行。1、自查由各单位对照考核内容于每年11月底前自行组织;2、专项检查由考核小组根据每年工作重点制订方案,向被考核单位发出考核通知,明确考核实施细则和具体标准;3、被考核单位进行量化百分制自评考核,并形成书面材料报考核小组;4、综合评定由考核小组根据自查情况、专项检查情况、年度政府网站评议结果、社会评议情况、举报受理情况以及各单位办事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的汇报、各单位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总结材料和日常考核的记录等进行综合评定;5、考核小组在对被考核单位进行全面考核的基础上,提出考核等级意见,报局机关审定。

    第九条 对政务信息公开年度考核评估中评为优秀的,给予表彰;对政务信息公开年度考核评估中评为不达标的,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对不认真整改的,视情节取消当年度与政务公开相关的评优评先资格,并追究其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陕西省体育局

    2020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