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盛装舞步
源自法文“训练”一词,是文艺复兴时期,欧洲骑兵训练马匹的方法。此项比赛旨在考验马匹的服从性、灵活性及与骑手的协调性;骑手与马匹需合作演出一连串精心设计的优雅舞步动作,因此盛装舞步赛被形容为马匹的芭蕾舞表演。
盛装舞步的比赛在长60米,宽20米的平整沙地中进行。场地的边缘设置12个英文字母,以示骑手在准确的地点进行步度变化。骑手头戴黑色阔檐礼帽,身着燕尾服,脚蹬高筒马靴,从A点进入场地后,按照赛前下发的比赛科目表做各种规定动作,这些规定动作主要由马的慢步、快步、跑步三种基本步度构成。运动员驾驭马匹做出缩短、中间、伸长、原地旋转、轮乘、斜横步等各种步幅动作。驾驭马匹在规定的12分钟内,表演各种步伐,完成各种连贯、规定化的动作。在整个骑乘过程中,人着盛装,马走舞步,骑手与马融为一体,同时展现力与美、张力与韵律、协调与奔放,具有很强的观赏性。最终成绩评定:由五组裁判综合评分,得分高者为优秀。
1.项目规则
裁判员根据骑手、马匹所做的各个规定动作是否正确与规整、人马配合是否协调、马匹是否顺从和有活力等方面给予评分。如果出现违反规定动作路线,裁判长示意骑手暂停比赛并给予纠正。第一次违反路线,从该骑手全场比赛总分中扣除2分;第二次违反扣4分;第三次违反扣8分;第四次违反即被淘汰。全场比赛规定时间是7分钟。
骑手与马匹须在场地内进行三场比赛:前两场是规定动作(由国际马术联合会设定),最后一场是配乐自由演绎(骑手与马匹演绎自选音乐和自编舞步)。
项目评分:
全国锦标赛科目共有22个规定动作,每个动作最高分10分。22个规定动作完成后,另有四个方面的总体印象分:即马匹的步调;马匹的动作活力;马匹的服从性;骑手的姿态与动作辅助。印象最高分为40分,全场比赛总计得分280分。
裁判会按骑手及马匹的整体表现对每个动作进行评分,每个动作满分为10分。以总得分最高者胜出。
2.比赛动作
变换跑步、后退慢步、变换方向、斜横步、原地快步、旋转及高级花式骑乘等。全部规定动作在12分钟内完成。根据完成动作的优劣,评以0到10分。动作错误、遗漏和超过时限者减分。以得分多少评定名次。
现代马术的理念强调在爱马、尊重马、以马为友的前提下,充分调动马的积极性,发挥马的潜力,与人协调配合完成科目。因此,能让马积极高兴地完成比赛的骑手得分通常较高。反之,强迫使马完成比赛的骑手则得分较低。团体赛作为个人赛的资格赛,获得前25名的参赛者进入个人决赛。而且只允许每个国家(或地区)有3名骑手入围。个人决赛的第一阶段,前15名进入自选盛装舞步的决赛,伴随音乐完成规定动作。
团体赛过去允许每队有4名骑手和马匹参赛,但每队只有得分排前三的骑手才计算成绩。如果出现平分,队中第3名骑手得分最高的队获胜。2005年国际马联通过了盛装舞步团体赛的改革方案,规定每队只允许派出三名骑手参赛。这样带来的直接效果,是给马术的发展中国家,增加了更多的参赛名额。
(二)场地障碍赛
场地障碍赛是马术项目中极具观赏性的比赛,要求骑手和马匹配合默契,齐心协力跳跃12道障碍,其中包括一道双重障碍和一道三重障碍(即总共15跳)。
比赛主要是考验人与马配合的熟练程度,以及按照固定路线,快速通过多道障碍物的能力。马匹的弹跳能力、对起跳时机的选择以及骑手对比赛节奏的掌控在比赛中尤为关键。
马术场地障碍赛是在长90米、宽60米的沙地或草地内进行。场内设置10—12道不同形状的障碍,其中有一道为双重障碍,一道三重障碍。障碍的高度在1.2米—1.4米之间。障碍前摆放1—12个号码牌。骑手按照号码顺序依次跳完全部障碍。
骑手在比赛中,每碰落一个横杆罚4分;马匹拒跳一次或不服从罚3分;骑手第一次落马罚8分;骑手超过规定时间,每秒罚0.25分。骑手没有按号码先后顺序跳跃障碍、第二次落马、马匹出现3次拒跳、比赛用时超过限制时间等等,骑手将被淘汰。最终成绩评定以罚分少、时间快为优胜者。
场地障碍赛要求运动员,骑马必须按规定的路线、顺序跳跃全部障碍。碰落障碍、超过规定时间、马匹拒跳以及运动员从马上跌落等都要罚分。最好成绩为零分,罚分少者名次列前。
资格赛是每一对马匹、骑手组合跳跃三轮争夺资格的比赛。参赛者在资格赛中获得前45名,进入A路线的决赛。该轮中的前20名(以及并列第20名)争夺B路线的决赛资格。结果的计算是两轮得分相加。前三名若出现并列,则进入复赛,使用B路线的7道障碍。如果得分仍相同,则复赛中用时最少的参赛者获胜。
A路线长度必须在600—800米之间,包括12—15道障碍和一道水障。障碍高度为1.4—1.6米。B路线长度必须在500—600米之间,必须不同于A路线,并且必须包括高度在1.4—1.7米的10道障碍。A路线必须包括三道两连续障碍,或者一道两连续障碍和一道三连续障碍。B路线必须包括一道两连续障碍和一道三连续障碍,并最好有一道水障。
场地障碍团体决赛,包括在同一路线上,进行两轮比赛。路线长度必须在600—800米,包括12—15道障碍和一道水障。前三名出现平分,则在350—450米、6道障碍的路线上进行复赛。如果仍然平分,则用时最短的队获胜。
每队包括3或4名骑手和马匹,但每轮只有成绩最好的三个得分,用于计算团体得分。因此,一名骑手的得分可能在一轮中得以计算,而在另一轮中不予计算。从1992年开始,对只有至少在一轮中得分被计算的团体成员才颁发奖牌。
(三)三项赛
三项赛由三个部分构成:盛装舞步、耐力赛和场地障碍赛。
盛装舞步和场地障碍赛部分,与通常的盛装舞步和场地障碍赛的基本规则与评分办法相同。耐力赛部分是长距离的障碍赛跑,分为四个赛段。A赛段是短距离的平地追踪(2000年是4400米),以大约240米/分钟的速度骑行,基本属于准备活动。B赛段是障碍追逐,沿着长3105至3450米之间的路线赛跑,包括8到10个障碍,最适合速度被认为是大约693米/分钟。C赛段是长距离的平地追踪(2000年是7920米),是延长了的A赛段。D赛段是越野赛,是最为关键的比赛阶段。通常路线长度在6840—7980米之间,该赛段所跳跃的障碍由徽标、堤岸、沟渠、石墙和水障组成。最适合速度被认为是560米/分钟。
1912—1992年,个人赛和团体赛同时进行。1996年,这两个项目被分成单独的赛事,以迎合国际奥委会反对在一次比赛中颁发两套奖牌的政策。
三项比赛之间的关系,原则上越野赛为三项比赛中比重最大的项目。相对而言,盛装舞步赛的重要性,略次于场地障碍赛。因此,越野赛和场地障碍赛的路线、障碍及其他条件应作相应设置,以尽可能确保上述比赛。
所有项目总计罚分最低的参赛者为冠军。如遇总罚分相同,排名以越野赛的障碍罚分,以及各阶段的时间罚分之和较低的参赛者为冠军。如遇越野赛罚分仍相同,则以越野赛行进时间最接近规定时间者为冠军。如仍有并列,以越野障碍赛行进时间最接近允许时间者为冠军。
团体赛按各队最好成绩的3名参赛者的总罚分排名,最低者为冠军队。如有并列,按各队第三名参赛者积分排名,第三名参赛者成绩最佳者为冠军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