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重运动竞赛规则简介

举重运动竞赛规则简介

时间: 2022-11-21 12:32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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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举重比赛级别设置
奥运会举重比赛分双手抓举和双手挺举两个项目,抓举是指一次性把杠铃举过头顶的运动;挺举允许运动员先将杠铃平举至齐胸,然后再举过头顶。男子设 8 个级别,女子设 7 个级别,共有 15 枚金牌。
男子项目分为 56 公斤以下级、62 公斤级、69 公斤级、77 公斤级、85 公斤级、94 公斤级、105 公斤级和 105 公斤以上级。
女子项目分为 48 公斤以下级、53 公斤级、58 公斤级、63 公斤级、69 公斤级、75 公斤级和 75 公斤以上级。
(二)项目装备
举重台、杠铃杆(男子杠铃杆重 20 公斤,女子杠铃杆重 15 公斤)、卡箍(用于固定圆盘,每个重量 2.5 公斤)、杠铃片(每一片的重量从 0.5—25 公斤不等,以不同的颜色划分重量:25 公斤和 2.5 公斤重的杠铃片为红色、20 公斤和 2 公斤重的为蓝色、15 公斤和 1.5 公斤重的为黄色、 10 公斤和 1 公斤重的为绿色、5 公斤和 0.5 公斤重的为白色)、比赛服(通常是连体的,贴身的紧身衣)、举重鞋。
(三)运动员上场顺序和名次评定
运动员上场顺序:举重比赛前由教练员给裁判员上报运动员第一次试举的重量,裁判员依据试举重量轻的运动员先进行试举,当第一次试举重量相等时,按签号决定顺序,签号小者先举。在第二、 三次试举中,如遇试举重量相等,则按前一次的试举顺序进行。
名次评定:首先进行的是抓举,当每位运动员依次抓举三次后再进行挺举,三次挺举结束后,裁判员统计在抓举或挺举的三次试举中举起最高的一次重量,即为单项成绩,总成绩名次以抓举和挺举的总和来确定。若总成绩相等时,比赛前体重轻者名次列前。若总成绩和体重又相等时,则以先举起该重量的运动员名次列前。
(四)比赛加重原则和重量更改以及试举时间
加重原则:杠铃重量是逐渐增加的,试举重量必须是 1 公斤的倍数,破纪录试举必须是 0.5 公斤的倍数。
更改试举重量:运动员要求改变试举重量,必须在最后一次点名前提出。在来不及填卡的情况下,教练员或运动员,可口头要求改变重量。但每次试举的重量只能更改两次。
试举时间:记录员点名后,允许有 1 分钟的间歇时间。 最后半分钟发出信号,如连续试举时,允许有 2 分钟的间歇时间。
(五)犯规动作和裁判判定试举结果
犯规动作:在提铃过程中有停顿;除双足外,身体其他部位触及举重台面;伸展手臂的过程中有停顿;试举开始时没有正面面向中间裁判;在裁判员发出信号前放下杠铃;放下杠铃时未能使杠铃整体接触举重台;在挺举提铃至胸时肘部或上臂触及大腿或膝部。
裁判判定试举结果:举重比赛的裁判系统需要 3 个白灯、3 个红灯和 1 个蜂鸣器。比赛临场裁判员 3 名,裁判员手里各控制 1 个白灯和 1 个红灯。裁决时,3 个白灯为成功;3 个红灯为失败。如 2 白 1 红或 2 红 1 白,那就要少数服从多数,前者仍为成功,后者则判为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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