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西方击剑——公平决斗
击剑运动的最大特点是规则明确、公平竞争、尺度客观、评价准确。两人公平剑斗的形式,来源于西方的决斗传统。自中世纪的前基督教时期,拉特兰会议在1215年曾一度废除决斗行为。但在后来的1459年,意大利剑师建议教会允许以决斗方式解决基督教内的分歧,此提议最终得到教会的认可。从此,欧洲的许多地区,不仅不惩罚决斗中杀人的一方,而且胜者还被视为维护正义的英雄其社会地位会“一飞冲天”。法国亨利五世时期,据不完全统计,竟有4000人因决斗而丧命。决斗行为发展到后来,更加正式和严谨,各国相继颁布“决斗规则”来约束决斗行为。首部文字形式的决斗规则出现在文艺复兴时期的意大利,随后文艺复兴时的法国第一个颁布具有法律效力的决斗法典。1777年,爱尔兰颁布的决斗法典,甚至深深地影响了后来美国的决斗文化。
由于公平决斗的思想深入人心,击剑的训练体系以公平决斗为基础。剑斗双方以绅士的态度,坦诚地比较剑术。因此从训练到比赛,双方力求在相同的客观条件下进行。那些违犯规则、巧施诡计的人,会被大家认为是懦夫,遭到全社会的唾弃。
(二)中国剑术——兵家诡道
会通是中国传统文化核心价值观之一,中华民族是善于变通的民族,正是兼容并包使得中国文化生生不息。同源的武术技击与军事战争,包含着某种内在的统一性;这种内在的统一性,隐含着两者在日后的发展中相互影响与相互促进的可能性。这反映在当时的剑法中,变成“恃巧不恃力、斗智不斗勇,以弱胜强,以静取胜”等理论;同时使剑术用技多诈,方法多变,提倡“内实精神,外示安仪,见之似好妇,夺之似惧虎”“夫为剑者,示之以虚,开之以利,后之以发,先之以至”,种种文化的道德本位价值体系,决定了始终把仁作为中国剑术发展方向的思维原点。
“杜牧打程彭,全凭一尺二丈绳。”相对于西方击剑的公平决斗,中国剑斗体现的是机巧多变的兵家诡道思想。在古代兵家中,许多同时也是武术名家,如宋代岳飞的“运用之妙,存乎一心”,是对军事指挥艺术的高度概括,也是其对武术神明境界的概括;明朝著名将领戚继光,撰《纪效新书》,创编长拳三十二式,对军事战争与武术技击均有独到的研究。他不但非常重视武术技击在士兵训练中的作用,而且还在武术技击研究中,有意无意地融入了不少相关的军事理论;太极拳创始人陈王庭,早年也是一位军中战将。历来引起传统武术家们重视的,是可以移植,或嫁接于武术技击中的兵家作战理念与战术思想,如“正出而谲用”“兵不厌诈”“出奇制胜”“谨养勿劳”“上兵伐谋”“避实击虚”等灵活多变、诡秘实际的训练和格斗思想,何尝不是中国剑术与西方剑术在剑斗概念上的一大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