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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新时代体育社会组织建设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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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9-09-20 10:29:54   来源: 陕西省体育局

    陕体办发〔2019〕86号

    陕西省体育局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体育社会组织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各市体育局,安康市教育体育局,杨凌示范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韩城市文化和旅游局,西安体育学院,各直属单位,机关各处室,各体育社会组织:

    经陕西省体育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现将《关于加强新时代体育社会组织建设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陕西省体育局关于加强新时代体育社会组织建设的意见

                            陕西省体育局

                            2019年9月20日

    附件

    陕西省体育局关于加强新时代体育社会组织建设的意见

    为充分发挥我省体育社会组织在筹办十四运会、实施“1155”发展战略中的生力军作用,加快把陕西建设成为体育强省,现就加强新时代体育社会组织建设,制定如下意见。

    一、重大意义

    体育社会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社会、市场、广大体育爱好者及工作者的重要桥梁,是实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和奥运争光计划的重要依托,是加快体育事业和体育产业改革发展的重要力量。加强全省各级各类体育社会组织建设,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体育强国梦的重要体现,是助力陕西体育追赶超越和体育强省建设的重要抓手,是深入实施“1155”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

    进入新时代,随着国家对体育事业的高度重视、人民对体育需求的迅速增长、社会对体育关注的不断提升,体育社会组织的作用愈发重要,但同时也凸显出我省体育社会组织存在的总量偏少、分布不均、运转不畅等问题,政社不分、权责不清等机制性障碍亟待破除,发展经费不足、服务能力不强、专职人员缺乏等瓶颈急需克服,以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体育美好生活的需要。

    加强全省各级各类体育社会组织建设,有利于体育社会组织加强自身能力建设,优化内部管理,提升体育社会组织能力和专业化水平,促进体育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有利于发挥体育社会组织的独特优势,引导体育社会组织公共服务能力持续提升,有效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体育服务需求;有利于加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放管服”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创新社会治理体制,具有重大和现实意义。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省关于加快社会组织建设创新发展的部署要求,紧紧抓住体育发展时代机遇和筹办十四运会历史机遇,不断加强体育社会组织的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和能力建设,有效激发体育社会组织活力,充分发挥体育社会组织在引领全民健身、提升竞技水平、促进产业发展、厚植体育文化等方面的独特作用,以新气象、新作为奋力开创新时代陕西体育追赶超越新局面。

    (二)基本原则

    --围绕中心。坚持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来谋划和推动体育社会组织发展,紧扣陕西体育追赶超越和体育强省建设这个全省体育工作最大的中心和大局,找准体育社会组织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主动作为、奋发有为,努力在更好服务中心、助力大局中发挥作用。

    --人民主体。坚持体育社会组织人民办、办好体育社会组织为人民,始终把满足人民群众对体育的美好需求作为谋划和推动新时代体育社会组织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把人民满意度作为衡量体育社会组织工作成效的最高标准。

    --开放共享。坚持开门办体育、开放办体育社会组织,放手发展体育社会组织,充分调动社会资源力量,着力构建政府、社会、市场、企业多元参与、良性互动的发展新格局,加快体育社会组织社会化、市场化、实体化进程。

    --改革创新。坚持把创新作为加强体育社会组织建设的第一动力,把改革作为根本举措,不断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创新思路、优化举措,探索体育社会组织发展新模式以满足群众多元化体育需求,使体育社会组织建设始终与时俱进、科学发展。

    --上下联动。坚持省、市、县(区)、镇(乡)、村(社区)体育社会组织五级协同发展,横向加强本级体育社会组织建设,纵向做好下一级体育社会组织业务指导,形成举省一致、纵横交叉、上下联动的网络体系和整体效应,切实扩大社会覆盖面和影响力。

    (三)发展目标

    总体目标是,到2021年,全省各级各类体育社会组织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初步形成体系健全、规范有序、作用明显、富有活力的省、市、县(区)、镇(乡)、村(社区)五级体育社会组织体系。

    --2019年,大力发展与国家体育总局相对应的全省性体育社会组织,指导全省性体育社会组织纵向做好市、县(区)级同类别、同项目体育社会组织的建设。

    --2020年,基本完成省、市、县(区)、镇(乡)、村(社区)五级体育总会组织网络建设,各级体育总会基本达到“五有”标准,即有体育总会牌子、有办事机构、有专职工作人员、有办公场所、有列入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的财政预算。

    --2021年,基本建立与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社会组织框架相一致的全省性体育社会组织体系,培育一批具有创新能力、竞争活力、发展潜力的体育社会组织,树立和扶持一批服务能力强、作用发挥好、社会效益显著的体育社会组织先进典型。

    三、主要任务

    (一)放手发展体育社会组织,进一步健全网络体系。各级体育行政部门、体育总会要积极为体育社会组织发展创造条件,主动加强与民政部门沟通协调,为体育社会组织发展做好指导服务。一是取消筹备批准。对发起成立群众基础好、受众欢迎的体育社会组织,体育行政部门要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14号关于取消体育社会组织申请筹备批准的决定,一律不得再实施或变相实施筹备批准;符合条件的发起人可直接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体育社会组织的名称核准。二是简化审批手续。发起成立的体育社会组织取得名称核准通知书后,向体育行政部门递交相关材料,体育行政部门作为业务主管单位,要优化办理流程,简化审批手续,提高工作效率,在材料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给予前置审批意见。三是降低入会门槛。凡符合条件且有意愿加入体育社会组织的个人和团体均可申请入会,各级体育社会组织要主动服务、靠前办理,不得设置障碍阻挠和拒绝。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体育社会组织的建设和发展,加快体育社会组织实体化进程。

    (二)充分依靠体育社会组织,进一步明确职能定位。各级体育行政部门、体育总会要充分依靠体育社会组织,支持体育社会组织履行下列职能职责,不断发展壮大。一是普及运动项目。充分发挥体育社会组织的枢纽作用,广泛团结体育爱好者,吸纳热心体育事业的社会力量;发挥体育社会组织的专业性、权威性,指导服务群众科学健身和运动技术水平的提高,推动运动项目普及推广。二是服务人民群众。不断健全群众身边的健身组织、丰富群众身边的健身活动、支持群众身边的健身赛事、加强群众身边的健身指导、弘扬群众身边的健身文化,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体育需求,提高获得感和幸福感。三是大力培养人才。积极组织和举办高水平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业务培训,不断壮大和提升教练员、裁判员和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的专业水平。以各级各类青少年比赛为杠杆,建立选拔人才、培养人才、输送人才的机制,促进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建设又好又快发展。四是推广体育文化。探索“体育+文化”发展模式,挖掘与凝练陕西特色体育项目文化,将体育文化充分融入赛事活动,鼓励运用个性化制作、可视化呈现、互动化传播等方式推广体育文化、弘扬中华体育精神,让人民群众透过体育文化了解体育运动、参与体育运动、热爱体育运动。

    (三)大力扶持体育社会组织,进一步激发内在动力。各级体育行政部门、体育总会对体育社会组织要本着“扶上马、送一程”的原则,在政策、经费、业务上加大扶持力度。一是政策扶持。积极向符合条件、运行良好的体育社会组织优先购买公共体育服务,逐步将群众体育活动、竞技体育赛事、体育文化展演、体育场馆服务、体育业务培训等交由体育社会组织承担。协调税务、财政、人社和民政等部门的支持,落实税收减免、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劳动用工和权益保障等政策。二是经费扶持。配套出台《陕西省体育局陕西省财政厅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体育服务暂行办法》,明确了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体育服务的购买原则、购买主体、承接主体、具体条件、购买内容、组织实施、绩效评价、监督管理等方面内容,对组织健全、管理规范、活动经常、作用明显、等级评估突出的体育社会组织重点培育和优先扶持。各级体育部门应积极推行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鼓励和支持体育社会组织参与购买政府公共体育服务,扶持体育社会组织发展。三是业务支持。各级体育行政部门要为体育社会组织举办活动、组织培训、健身服务等提供场地支持和服务。逐步将裁判员等级培训、运动员等级认定、教练员职称评定等事宜委托具备资质的体育社会组织实施。

    (四)规范提升体育社会组织,进一步促进健康发展。各级体育行政部门、体育总会要加强对体育社会组织的规范提升工作,抓好班子、建强队伍、树立正气、塑造形象,促进体育社会组织科学健康有序发展。一是夯实发展基础。指导体育社会组织完善体育社会组织人员架构,建好层次较高、团结协作的领导班子,吸纳社会各界有影响力、有驾驭能力、有组织号召力,热心体育事业的知名企业家、专家、学者等担任领导职务,努力打造勤奋高效、乐于奉献的体育社会组织队伍。二是规范工作运转。指导体育社会组织加强自身制度建设,建立健全议事、财务、赛事、人员管理等一系列内控规章制度,要严格按照《章程》开展工作,在体育社会组织的变更、注销、换届、财务审计等重大问题上坚持原则、发扬民主、集体决策,严格履行内部程序并向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报备报批,确保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三是扩大社会影响。鼓励体育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发挥教练员、裁判员、社会体育指导员的骨干作用,在服务群众、服务社会的实践中彰显实力、提升形象。加强与各类新闻媒体合作,做大宣传平台,加大宣传力度,为体育社会组织发展营造浓厚社会氛围。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党的领导。坚持党建引领,强化政治意识,积极推进体育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在体育社会组织中的核心领导和战斗堡垒作用。到2021年,全省性体育社会组织基本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两个全覆盖,在“对标定位、晋级争星”活动中积极创建“五星级”党支部。市、县(区)、镇(乡)、村(社区)级体育社会组织党组织应建必建,基本实现有体育社会组织就必有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两个全覆盖。

    (二)完善工作机制。各级体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体育社会组织发展,将体育社会组织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当地体育发展规划,会同财政部门将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所需资金列入财政预算。要加强对体育社会组织的领导,精心组织,建立工作机制,研究具体措施,制定工作方案,落实责任,在切实加强本级体育社会组织建设的同时,有力指导服务好下一级体育社会组织的建设和发展,形成多措并举、上下联动、齐推共进的建设发展合力。

    (三)明确各级职责。各级体育行政部门要加快建立主抓本级、指导推动下一级体育社会组织发展的责任工作格局。全省性体育社会组织的建设和发展在陕西省体育局党组统一领导下,由科教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日常管理和具体业务由陕西省体育总会负责,陕西省体育局负责指导各市(区)体育行政部门做好市级体育社会组织的建设工作。市、县(区)、镇(乡)、村(社区)级体育社会组织的建设和发展,可结合本地实际参照省级建设发展模式组织实施。

    (四)切实增强实效。各级体育行政部门要将本意见作为加强体育社会组织建设的依据,从人民群众对体育社会组织的实际需求出发,综合考虑怎么建、谁来建等因素,科学制定体育社会组织建设工作方案,列出清单,责任到人,明确推进措施和完成时限,为体育社会组织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在提升体育社会组织市场活力、挖掘体育社会组织发展潜力、激发体育社会组织发展内在动力等方面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五)严格考核评估。奥运会项目的全省性体育社会组织,由陕西省体育局联合省属运动项目管理中心负责组织考核,非奥运会项目的全省性体育社会组织由陕西省体育局委托省社会体育运动发展中心负责组织考核,其他类别的全省性体育社会组织由陕西省体育总会负责组织考核。市、县(区)、镇(乡)、村(社区)级体育社会组织可参照省级考核模式组织实施。陕西省体育局将根据考核对象制定考核办法,明确考核措施和考核结果运用,重点培育一批服务能力强、作用发挥好、公信力高的体育社会组织,切实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