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拟授予一级运动员称号的张曦月等31人和二级运动员文骁杰等5人进行公示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和《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有关规定,对拟授予一级运动员称号的张曦月等31人和二级运动员文骁杰等5人,公示期为2021年9月22日至9月29日。
公示期内,如对名单有异议,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以电话、书面或其他形式向省体育局竞技体育处或机关纪委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须署名或当面反映。
举报电话:竞技体育处:(029)85226035
机关纪委:(029)85225962
陕西省体育局
2021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