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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720余万元奖励体育运动员及其教练员训练单位有功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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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从延安市体育局获悉,延安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体育事业发展,设立体育竞赛奖励基金奖励体育运动员及其教练员、训练单位有功人员,已有7个训练单位和相关人员获得奖金720.35万元。

2021年,延安市政府印发了《延安市运动员及其训练员训练单位有功人员奖励办法》,凡代表延安市参加省运会、由延安市培养的输送到省各运动项目管理中心运动员参加奥运会(冬运会)、青奥会、世界杯(总决赛)、世锦赛、亚运会(亚冬会)、全运会(冬运会)、亚锦赛、冠军赛、全国锦标赛上取得优异成绩的运动员及其教练员、训练单位相关有功人员,将按照相关奖励标准获得相应奖励。同时,获得省运会前八名,省锦标赛、省冠军赛前三名的运动员在小升初、幼儿园升小学时优先招收到所在学区内学校上学。

按照《延安市运动员及其训练员训练单位有功人员奖励办法》,截至目前,延安市已向延安体校、延安游泳学校、延安射击场等7个训练单位和相关人员发放奖金720.35万元。

奖励让各级运动员及其教练员、训练单位有功人员备受鼓舞,纷纷加大力度投入训练。志丹U11队长、后卫何婷婷兴奋地说:这是对我们征战球场取得成绩的认可。我们一定不辜负延安人民的期望,要用更好的成绩回报延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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