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年报

陕西省体育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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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3-02-07 11:31:30   来源: 陕西省体育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陕西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由陕西省体育局编制的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本报告数据统计时限为20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陕西省体育局门户网站(http://tyj.shaanxi.gov.cn)下载。

    一、概述

    (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建设。我局及时调整充实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同时依托局机关办公室成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并安排专人兼职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日常联络协调工作,保障了政府信息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提高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深度和广度。在文件签发单上设置公开属性,所有生成信息均由拟稿人提出初步公开意见,办公室主任负责审核,有效避免当公开政府信息未公开情况的发生。2012年累计生成政府信息362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6条,其中法规文件类信息13条,规划计划类信息8条,省局文件类信息49条,部门预决算类信息2条,三公支出类信息1条,政府采购类信息5条,重大项目类信息1条。进一步充实和完善了公开内容。

    (三)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载体。政府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网上办事、群众互动的平台,其重要性不言而喻。我局下大力气完善、优化网站结构,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建设,缩短网站响应时间,改进网站搜索功能,大大提高了访问网站的便捷性和高效性。2012年全年门户网站累计点击量达148128人次。我局门户网站在2012年全省政府网站绩效评估中位居省级部门第5位,受到通报表彰。

    (四)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审查程序,明确保密审查职责并实行责任追究。相关处室及局属单位报送的信息先由分管处室领导初审,然后由政府信息公开部门复审并提交分管局领导审核,再经本局保密部门审核,符合条件的对社会公众予以公开。

    (五)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2012年,我局承办政协提案6件,局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召开局内会议,逐项商讨。对于可由体育局独立承办的提案,成立工作小组,安排调研,落实可行细节;对于需要其他机关帮助、合作完成的项目,指定联络专员,负责专项沟通,进展情况及时反馈。严格分办、承办、督办、审核、签发等程序,落实了办理工作分级责任制度和答复意见三级审核制度,认真做好网上办理工作,重点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沟通,集中力量办好重点建议提案和热点难点建议提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2年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16条,全文电子化率达到100%。

    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包括了法规文件、规划计划、部门预决算、三公支出、目标责任考核、政府采购、重大项目、人事信息、社会公益等方面的内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我局通过门户网站、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新闻报刊等便民渠道公开信息。一是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局门户网站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了指南和目录、依申请、监督保障等子栏目;二是设置依申请公开受理点,局机关办公室作为依申请公开受理点,接受社会公众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三是借助公共服务设施公开政府信息,及时将主动公开信息送交市档案馆和市图书馆,供公众查阅。截止2012年12月31日,由陕西省体育局办公室编写的《陕西体育信息》发布总期数已达248期,全方位介绍了陕西体育的相关工作情况。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年度,我局未接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四、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我局没有收到群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因而没有发生相应收费及减免情况。我局本年度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方面未收取任何费用。

    五、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我局未接到涉及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和行政诉讼。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

    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仍存在以下困难和问题:一是人员不足。各部门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均为兼职人员,基本都身兼多职,由于工作任务较多,未能及时收集整理材料等原因,一定程度影响了政府信息公开质量;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档案不全。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起步较晚,档案管理缺乏指导,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档案还存在凌乱不全的状况。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人员业务培训。通过定期的业务培训,提升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和能力;二是规范政府信息工作档案管理。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过程中形成的材料纳入档案管理范畴,规范建档,做到工作扎实、台账明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