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年报

陕西省体育局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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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1-02-17 11:34:54   来源: 陕西省体育局

    为了进一步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省电子政务办公室《关于报送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汇报如下:

    一、概述

    2010年,我局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条例》等有关文件的各项规定,在省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下,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自身建设、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规范程序,结合具体工作实际,深入扎实的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贯彻落实信息公开工作

    为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并按照相关要求,我局成立了局信息化领导小组,由局长王建军任组长,副局长孙润生、副巡视员王汉民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同时落实政府信息工作人员。并及时召开政府信息工作会议,把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了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会议等。

    (二)严格审核、规范政府信息工作的程序

    在认真学习《条例》的基础上,按照《陕西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要求,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对我局政府信息进行了细致梳理,将其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三类。凡是涉及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这方面职能,只要与社会、与老百姓相关,要及时公开。公开既是职责,也是义务,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按照公文审批程序进行,层层落实责任,把好责任关,保证内容真实、文字准确,符合有关政策、法规,符合政府信息保密安全有关规定。

    二、不断扩大信息公开面,及时发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从2006年开始,我局开始创办内部刊物《陕西体育信息》,局办公室投入大量精力,广泛收集各个方面以及各地市的信息资源,尽最大努力扩大信息容量和覆盖面,力求做到快速及时反映全省体育工作动态,扩大陕西体育宣传影响,截止目前,共编发170期,刊登信息600余条,2010年度编发52期,刊登信息81条,基本涵盖了全年重要工作和重要活动。

    2、积极利用门户网站等媒介,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07年底,我局开通门户网站,设立政务公开专栏,向全社公开我局的职能、领导成员、机关处室、直属单位、政策法规、行政许可事项、申请条件、办理程序和期限等。按照省政府要求,我局重要工作、重要活动、重要文件、人事任免、公务人员招聘等信息都已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众发布,提高了体育公共服务能力,拓宽了政府信息的公开渠道。截止目前,共上传各类信息千余条,局网站页面浏览量总计近5万余次。

    3、2008年10月,按照省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积极配合省政府办公厅政务信息处,梳理我局网站在线办事及服务资源等信息公开目录的数据,填写了业务信息资源调研表,截止目前为省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提供信息百余条。

    4、除在内部刊物和网络公布之外,还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单位信息公告栏、新闻发布会等其他手段,不断扩大信息公开面,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5、定期向省档案馆报送内部刊物《陕西体育信息》,以方便公众查阅和了解体育工作情况。

    三、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对于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我局也制定了相关的办理程序。到目前为止,还未接到任何单位和个人的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工作中的不足以及采取的措施

    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任务,局领导十分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多次召开会议安排落实工作。在取得一定成绩的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对实行政府公开重要性的认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工作机制和程序还有待进一步细化;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建设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四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更新较慢、缺乏动态内容;五是政府信息公开的便民利民性还需要进一步提高。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严格按照《条例》和《陕西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目录,细化信息公开分类,畅通信息公开的渠道,全面推进我局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加强学习宣传。要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文件,领会其实质,把握其要求,学以致用,推动工作。加大宣传力度,深入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使各级领导和机关工作人员深刻认识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对提高行政效率、增强政府公信力的积极意义。

    二是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坚持年初有安排,平时有监督、有检查、有活动,年终有考核。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目标责任考核内容之一,列入评定工作实绩的一项主要内容。要加强各部门工作人员的信息公开意识,落实责任制。

    三是要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化管理。在公开过程中,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公开的内容要按照提出、审核、公开和反馈的一般程序办理。公开事项要进行预先审核,通过审核把握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和时间。公开事项变更、撤销或终止,要按规定进行,并及时进行公示。

    四是搞好技术和人才培训。要加强电子政务知识和技能培训,增强领导干部的信息化意识,建立信息员队伍,提高大家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意识。